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
举行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2016年12月16日举行的2016年第四次暂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资建立工业出资合伙企业的方案》;2017年1月23
日举行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2017年2月9日举行2017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
公司一起出资建立“珠海海王华夏股权出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
华夏基金”)。珠海华夏基金总出资规划为人民币15.0015亿元,深圳市华夏德信
基金办理有限公司作为珠海华夏基金的一般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5万元,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1亿元,公司作为劣后
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亿元。到本公告发表日,公司已出资实缴2亿元。
闭幕并清算珠海华夏基金。上述事项业经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举行的第八届董
不得从事揭露征集基金办理事务)。(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
8、股东持股:深圳市华夏德信基金办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0100%股权,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3.3260%股权,公司持有其26.664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