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悉,本年起,经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批阅,返乡农民工契合条件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助8000元。
新政规则,凡在郑州市区创业的郑州户籍返乡农民工,处理营业执照、继续运营3个月以上(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7年1月1日今后)且现在仍在运营的都可以提出请求。请求人须提交创业者自己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继续运营3个月以上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契合申报条件的郑州户籍返乡农民工,可到运营场所地点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郑州乡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补助;注册地和运营场所不在同一个区的,也可到注册地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郑州乡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补助,但只能申报一次。上街区和航空港区也可按当地规则履行,但不能重复享用补助。
申报者经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审阅公示,契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自己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则拟定当地的施行定见。
需求留意的是,契合申报条件的郑州户籍返乡农民工,应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请求补助;在规则时间内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抛弃补助请求,有关部门不再受理其申报材料。(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