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3月17日在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土地评价组织入库存案的告诉》,有意向的土地评价组织可按告诉要求,于2021年4月30日前持有关材料向我局请求入库。截止2021年4月30日,共有22家土地评价组织提交请求,经审查,均契合入库条件,22家土地评价组织名单如下表所示:
入库存案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算),有效期限截止后须按要求从头提交入库请求。为确保公平、公平,我局将每两年进行一次存案更新,本布告发布后有效期限内不再承受新增入库请求。
本次布告仅阐明上述土地评价组织具有参与我局摇珠会的资历,不作其他证明效果,终究解说权属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