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大堰乡、永红乡、碾垭乡、柳驿乡、河坝镇、大河镇、东坝镇、龙庙乡、中心乡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至100)。
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南部县政务中心(三楼发改窗口)。
6.1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