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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武汉华裔城旗下项目公司遭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4-19 12:44:02   作者:酷游ku游登录   

  来自武汉市房管局的一纸行政处罚公示,将武汉华裔城旗下华裔城红坊(右岸)项目开发商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未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违规行为公之于众。

  11月30日,经济调查网从武汉市房管局得悉,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在获得工商注册后,未依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处理规则》第六条的规则,于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武汉市房管局处理存案,未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日前已遭该局行政处罚。

  经济调查网查询得悉,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为武汉华裔城与电建地产协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股权结构看,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由武汉风气青城文旅创业开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份额49.5%)、武汉华裔城实业开展有限公司(持股份额34%)和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开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份额16.5%)一起出资。

  进一步查询显现,武汉风气青城文旅创业开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背面股东为电建地产。而在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开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中,武汉华裔城实业开展有限公司持股达99%。这意味着,华裔城方面经过直接和直接持有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超越50%。

  揭露材料显现,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滨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建立,武汉市青山区商场监督处理局于同日核发侨滨公司营业执照,运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运营;房地产租赁运营;物业处理;各种项意图策划服务;广告设计、制造、署理、发布;建材、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电力设备批零兼营。

  来自武汉市房管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现,侨滨公司在获得工商注册后,未依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处理规则》第六条的规则,于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房管局处理存案,未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依据《住宅和城乡建造部房地产商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阅制度改革有关作业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武汉市房管局中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的核定请求和暂定级资质存案请求,为此,侨滨公司至今未获得资质证书。侨滨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获得青山滨江东片15、17、18邻居项目地块(编号:P(2020)051)的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后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依据上述违规行为,武汉市房管局对侨滨公司给与行政处罚公示,并罚款8万元。

  经济调查网了解到,武汉侨滨置业有限公司出资开发的项目名称为“华裔城红坊(右岸)”,坐落武汉市青山区滨江地块。而依据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处理规则》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本规则请求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此次行政处罚是否会影响该项意图后续出售?经济调查网将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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