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单位和个人依法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运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六百公顷以下一百公顷以上的报省公民政府同意;一百公顷以下二十公顷以上的报设区的市公民政府同意;二十公顷以下的报县级公民政府同意。
6、土地勘察定界陈述和土地勘察定界图(原件1份、纸质版、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8、土地开发用地触及农(牧、渔)业、水利、环保、林业、规划、畜牧等有关问题的,应附具市农业、水利、环保、林业、规划、畜牧等有关部门对土地开发用地的定见;触及拆迁的,应附具拆迁补偿安顿计划或有关协议(原件1份、纸质版)
工作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政务中心(公交:乘坐1路、5路、15路)
受理条件:单位和个人依法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运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六百公顷以下一百公顷以上的报省公民政府同意;一百公顷以下二十公顷以上的报设区的市公民政府同意;二十公顷以下的报县级公民政府同意。
6、土地勘察定界陈述和土地勘察定界图(原件1份、纸质版、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8、土地开发用地触及农(牧、渔)业、水利、环保、林业、规划、畜牧等有关问题的,应附具市农业、水利、环保、林业、规划、畜牧等有关部门对土地开发用地的定见;触及拆迁的,应附具拆迁补偿安顿计划或有关协议(原件1份、纸质版)
工作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政务中心(公交:乘坐1路、5路、15路)
长治市公民政府工作室主办长治市公民政府各部门协办长治市公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长治市公民政府网提示:运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阅读器可以获得最佳阅读作用!